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公示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我省地方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承办机构的通知》精神,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被正式确认为安徽省具有承办地方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能力的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还进一步明确我省金融企业开展国有产权交易业务应在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进行。
下一步,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省财政厅的监督管理下,严格按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和《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积极承办地方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进一步为我省金融企业国有产权规范交易提供服务,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功能,助推我省地方金融企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