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下简称“省引导基金”)组建方案》(皖政办复〔2018〕341号)、《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皖科资秘〔2019〕41号)等规定,经拟投资企业申请,省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形式审查、尽职调查,省引导基金专家咨询委员会审核,根据专家咨询委员会审核意见及投委会最终决策意见,省引导基金拟对以下企业进行直接股权投资,现予以公示:
合肥四相至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项目
公示期限为3天。期间如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直接股权投资项目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省引导基金管理机构书面反映。
联系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华山路808号徽盐世纪广场A座10楼,邮编:230091。
联系方式
省引导基金管理机构:0551-65670569;
省引导基金公司:0551-62853403。
安徽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