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内容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图审查四家定点单位,服务期: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二、项目概况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图纸审查及相关服务。
三、询价范围
负责审查内容(含消防)具体包括:
1、本项目建筑、结构(含基础)、给排水、暖通、电气、景观等全套图纸;
2、所有图纸的消防审查;
3、配套的专业工程设计,包括但不仅勘察、基坑支护、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幕墙、医疗专项等审查;
4、室外总体及配套工程;
5、绿建(含节能);
6、人防审图(平、战)
四、服务周期
1、询价完成后,收到图纸后四个日历日内提交审图意见,提交审图意见回复后两个日历日内提交审图合格证。
2、若有延期需经询价人同意。
五、对供应商主要资格要求: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一类资质;
2、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业绩,且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业绩是否有数量要求,如有请明确)
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供应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不超
过60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违约责任: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七、供应商报价及付款方式
1、供应商报价:固定单价,本次服务期内四每家定点单位总合同值最高限价50.0万元。
2、报价表格式如下: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审图战略框架协议报价表
工程类别 | 项目内容 | 单价(元/㎡) | 涵盖内容 | 备注 |
住宅 | 普通住宅 |
| 含地质勘察、基坑支护、总平面图、建筑、结构、钢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绿建、节能、消防、人防平时、装配式、室外排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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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别墅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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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建 | 厂房、工业园 |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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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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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综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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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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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
| 包含医疗专项 | ||
学校类 |
| 服务期:2023年度 | ||
场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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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战时 | 地下室 |
| 含人防预案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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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 | 住宅 |
| (含消防) 按装修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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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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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办公楼、商业综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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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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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 |
| 含配套钢结构,面积按展开面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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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较小或建筑面积小于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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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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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最终按子项以实际面积结算。
2、未入询价内容的工程类别自行添加。
3、单项审图费超过50万元的项目另行询价比价。
4、超限项目库内单位不能接审的项目另行询价比价。
报价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盖章)
3、付款方式:收到审图合格证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八、价格及服务期说明
1、四家战略合作单位每家总合同额超过50万,服务期自动中止,重新进行询价比价。
九、报价文件要求
1、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2、本次服务报价表。
3、中标承诺函(附件一)。
十、评审办法
1、接受二次询价。2、有效最低价法。
十一、报价文件的提交
1、报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2.9.8.上午9:00以前(因疫情原因,可选择顺丰快递,以快递单号时间为准)。
2、提交地点: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7699号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709
室市场部。
3、报价文件3份应密封。
十二、中标通知
1、递送标书三日内确定中标单位,并由专人通知。接到通知后,请中标单位与我司项目负责人在两日内完成项目沟通对接工作,明确项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计划节点等工作内容。如未在此时间内完成沟通工作,我司有权解取消中标单位中标权。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合同签定。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2、所有提交工作成果及节点,请中标单位及时向市场部备案。
十三、联系方式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7699号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709室市场部
联系人:廖 工 电话号码:13395605656
十四、附加条款:
设计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1、私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处以合同金额的 5%/人次的违约金处罚;
2、私自更换项目组人员的,处以 1 万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
3、招标人要求更换不满足项目要求的审图人员,2 天内不能提供合格的审图人员供筛选、确认的,处以1 万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
二、设计资料要求:
1、审图意见未完整表达审图内容的,处以1 万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2、审图合格证未按规定签章的,处以1 万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3、所有审图电子文件必须在审图合格证提交的同时提交,不得加密及限制使用,违反的处以2 万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4、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审图合格证件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合同(暂定)审图费总额的2‰;逾期超过 5 个日历天,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未经询价人同意,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的,处以2 万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6、审图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或违反规范的低级设计失误的未审图发现的,处以5000 元/处的违约金处罚。
附件一、
中标承诺函
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并承诺: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名称 |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图审查 |
服务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排水、供电土建、景观绿化、综合管廊、地质勘查报告、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等各专业施工图的审查;以及询价人要求的其他项目审图服务,并完全响应询价比价文件要求 |
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询价比价文件要求,保证审图质量,按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 |
服务时间 | 自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4 日历日内,一次性提出审查意见,并视问题复杂情况负责督促设计单位在 2~5 日历日内将问题全部反馈。在收到设计院答复意见等相关资料后应于2 日历日内完成复审提交审图合格证,并负责完成建设主管部门的备案工作,并完全响应询价比价文件其他时间要求。 |
服务标准 | 完全响应询价比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90号)中的有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二、分包合同模版
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第一部分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商):
签订地: 合肥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通过询价方式方式采购活动,经评审委员会评定, 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中标通知书;
1.1.3询价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报价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服务
1.2.1服务名称: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审图。
1.2.2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市政、排水、供电土建、景观绿化、综合管廊、地质勘查报告、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等各专业施工图的审查;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项目审图服务。
1.2.3服务质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保证审图质量,按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报告应满足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国家现行有关文件、标准、规范的要求,并且满足安徽省建设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90号)中的有关规定。根据后期工程进展情况适时提供相关服务(含取图、送图、审查合格证备案等工作)。
1.3价款
本合同固定单价 元/平方米(大写:人民币 元)。以审图合格证上面积为结算依据。
1.3.1. 单个项目审图费以最终以审图合格证实际面积结算。
1.3.2.本次合同中,工程勘察、人防工程审查不单独收费,由乙方统一考虑,已包含在审图费用中。如在审图过程中,乙方在特殊领域不具备相关资质时(如桥梁、装饰、建筑等),经甲方同意可以委托其它具备该项资质的单位进行联合审图,其费用不另行计算,由乙方自行支付给被委托人,同时乙方须对审图结果严格把关,负全部责任。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 在我方收到设计费前提下,收到审图合格证及相关书面请款申请后十个工作日。;
1.4.2发票开具方式:甲方支付审图费用前,乙方应开具相应合法有效税点6%以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服务期限: 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所有框架单位合同总额到50万元,服务期自动终止 ;
1.5.2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1.5.3服务方式:后期会按工程进展情况适时提供相关服务(含取图、送图、审查合格证备案等工作) 。
1.6 违约责任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1.7.2 种方式解决:
1.7.1将争议提交 /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向 甲方住所地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本合同一式8份,双方各执4份,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 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2.1.3“服务”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应向甲方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甲方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甲方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专有条款没有约定,应当约定)
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书。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专有条款没有约定,应当约定)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专有条款没有约定,应当约定)
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专有条款没有约定,应当约定)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7 履约保证金
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专有条款没有约定,应当约定)
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本项目需支付履约保证金5万元;
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8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书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一、服务需求
1. 乙方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报告应满足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国家现行有关文件、标准、规范的要求,并且满足安徽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乙方根据后期工程进展情况适时提供相关服务(含取图、送图、审查合格证备案等工作)。
3.乙方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保证审图质量,按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机构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5 日历日内,应一次性提出审查意见,并视问题复杂情况负责督促设计单位在 2~5 日历日内将问题全部反馈。在收到设计院答复意见等相关资料后应于 3 日历日内完成复审,并负责完成建设主管部门的备案工作。如未能按照要求时限完成审查任务的,每延误一天,扣减项目审图应付费用的2.5%,直至扣完为止。累计三次未按时完成审图任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如有重大项目或有特殊服务需求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甲方有权另行确定施工图审查机构。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90号)中的有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5.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实施施工图审查的,乙方须减半收取施工图审查服务费,即在中标费率基础上乘以50%。
6.甲方或项目使用单位组织的施工图审查专家论证会,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前介入,根据项目需求,乙方需要参会并提出合理性意见,在此期间如若产生相关费用,则包含在项目施工图审查应付服务费用中,不单独另计费用。
二、其他要求
(一)发生以下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扣除项目全部履约保证金(没有约定履约保证金):
1.乙方审图有重大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2.乙方在有效服务期内有转包和违规分包业务情况的;
3.乙方审图人员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有挂靠行为,如经查实乙方有挂靠行为的;
(二)合同在履行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三)乙方负责对经开区财政性投资项目施工图进行审查,并在约定期限内提供合肥市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审图合格证书。包括且不限于:
1.对各专业施工图纸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相关技术规定,是否满足本阶段设计深度进行审查。
2.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法规及安徽省、合肥市地方相关政策开展施工图审查(含人防)工作。对施工图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排水专项审查,以及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组织论证是否超限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进行审查。
(四)项目取得审图合格证后,发生重大变更(以重新审查初步设计,且再次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或备案类项目评审报告为准),再次送审的,审图费由原审图补偿费和重新审图的费用两部分组成,原审图补偿费按原合同约定审图费用的50%计取,原审图费用不再计取,仅计取原审图补偿费;重新审图费用以市发改委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重新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备案类项目为评审报告中的概算)中建安费为计费基数,折扣率按中标费率执行;项目取得审图合格证后,因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审查标准修改、现场施工环境和条件变化等原因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审图费用不另行支付,也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五)甲方与乙方双方签订框架合同(主合同),具体项目委托后双方签订该项目的审图合同(具体执行合同)。
三、违约责任
1、乙方私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处以合同金额的5%/人次的违约金处罚;
2、乙方私自更换项目组人员的,处以1 万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
3、甲方要求更换不满足项目要求的审图人员,乙方2 天内不能提供合格的审图人员供筛选、确认的,处以1 万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
二、设计资料要求:
1、乙方审图意见未完整表达审图内容的,处以1 万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2、乙方审图合格证未按规定签章的,处以1 万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3、乙方所有审图电子文件必须在审图合格证提交的同时提交,不得加密及限制使用,否则处以2 万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审图合格证件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合同(暂定)审图费总额的2‰;逾期超过 5 个日历天,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乙方未经询价人同意,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的,处以2 万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6、乙方审图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或违反规范的低级设计失误的未审图发现的,处以5000 元/处的违约金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