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下简称“省引导基金”)组建方案》(皖政办复〔2018〕341号)、《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皖科资秘〔2019〕41号)等规定,经合肥中科光博量子科技有限公司(拟被投资企业)申请、管理机构形式审查及尽职调查、专家咨询委员会审核、管理机构最终决策,现已完成拟直接股权投资项目的前置流程。根据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审核结果及管理机构最终决策意见,省引导基金拟对合肥中科光博量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直接股权投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期间如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直接股权投资项目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省引导基金管理机构书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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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6日